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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火电脱硫进展态势分析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5-12-29

2005年火电脱硫进展态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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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火电脱硫进展态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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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争取到2300万脱硫环保无偿补助
·863计划“可资源化烟气脱硫技术2”通过
·贵州860万千瓦装机安装火电脱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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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脱硫环保行业面临爆发性增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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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大火力发电厂成功“脱硫”
·我国脱硫技术获得新突破,解决三大环保难题
·烟气脱硫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近年来,国家对火电厂脱硫的督促可谓是雷霆万钧,使电力工业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意识深入人心;众多火电企业从消极响应到积极行动,脱硫形式面临大的改观;同时促进了脱硫市场迅速繁荣,形成了潜力无穷的巨大产业。“脱硫”已经成为今年环保界最为响亮的名词之一,其整体进程也一步步走向稳定。

   灌输意识:千里之行第一步

   “十五”初期,火电脱硫工作虽然已经列入计划,但是进展缓慢,大多数火电企业并未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肆意排放二氧化硫的老烟囱按照古老的习惯呼吸,对国家减排的要求无动于衷。随着国家环保总局对“脱硫”的要求日趋严厉,“两控区”内的部分电厂才开始陆续动工,但仍然互相观望徘徊,竭力拖延;加之全国电力供应越来越紧张,电力项目成批成批地上马,满足电力供应成为第一要素,环境保护被置之脑后,环保政策法律也被急欲解决缺电问题以发展经济的地方政府架空,导致二氧化硫排放量逐年增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分析,2004年,仅电力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已达1200万吨,预计今年将达到1400万吨。

   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进展缓慢的第一要素在于环境意识的薄弱。长期以来经济建设占据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环境保护被置于边缘地带,致使企业漠视环保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国家“十五”期间明确了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和任务时,诸多的火电厂仍心存侥幸,幻想这次又是一阵风。

   然而,国家环保总局今年年初刮起的“飓风”却彻底扫清了所有火电企业的疑惑,也将近年来所有脱硫法律法规阐释得不能再彻底了——火电与脱硫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也互为依存,不可分割。至此,火电脱硫的意识真正灌输到位,深入人心。

   积极行动:也有成绩也有忧

   重要的是行动。在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对“两控区”尚未启动脱硫工程的46家火电企业通报之后,各地火电脱硫工程的建设进入空前的高潮。

   据调查,直到2004年底,全国有2400万千瓦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设施投运或建成,占火电机组容量的6.8%。约3000多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正在建设,如果包括已签订工程合同的,烟气脱硫机组容量已达1.2亿千瓦左右。在已经投运的烟气脱硫机组中,现有机组通过技术改造加装烟气脱硫装置的约850万千瓦,占35.4%。在投运、在建和已经签订合同的脱硫工艺技术中,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约占90%以上。

   但是在脱硫工程建设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首先是资金困难。脱硫工程造价甚高,虽然近年来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据调查,一台老厂30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设施投资仍近1亿元,年运行费用约1400万元(按燃煤硫分1%,年运行5000小时计算)。再者,脱硫成本的电价机制没有完全解决。按照现行电价政策,新、老电厂配套建设脱硫装置,脱硫成本均应核入上网电价。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现有电厂脱硫成本除个别省、个别机组外,基本难以进入电价。据测算,脱硫费用约占燃煤电厂发电成本的10%,如果不能核入电价,将对电厂经营带来较大影响。一方面企业自身难以消化脱硫成本,影响企业脱硫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已投运的脱硫设施不能保证持续正常运行。另外,烟气脱硫国产化和产业化水平仍然较低,影响了脱硫装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还有,环保执法没有具体落实,虽然火电厂已全面开始安装烟气排放连续检测装置(CEMS),但是否正常使用则不能保证。

   据悉,在国家相关部门将要出台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治理规划中,将针对以上问题做出相对应的政策调整,严格政策的落实,加强监管,更好地促进二氧化硫治理和脱硫产业的发展。

   保证运行:一分钱换一分货

   保证脱硫工程的正常稳定运行,达到预期的减排目标,是脱硫工作的最终目的,而目前已经建成的脱硫工程并没有做到全部稳定运行,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加大监督力度,同时,国家发改委早在今年5月份就制定了《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指出要“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后评估”制度,切实保证“一分钱换一分货”,避免无谓的浪费。

   据调查,我国脱硫工程建设1998年以后才开始大批上马,专业的脱硫公司分别在1998年初建立,大部分在1998年后相继成立。为了合法持有技术,其中某些公司在引进国外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和设备制造商开发、研制了脱硫系统中的国产化设备,大幅度降低了设备造价,这是好的经验。但是同时也有些公司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另外由于大部分业主方也是刚刚接触脱硫行业,对某些技术上的细节问题不甚了了,导致巨额投资建成的脱硫工程华而不实,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

   国家发改委所提出的按照要求进行脱硫工程的后评估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浪费。后评估工作的参与者包括领导组织方、参与评估的第三方、被评估的工程承包商和业主方,在评估工作中,不但要了解脱硫装置运行现状,对脱硫工艺选择、设计主要参数等技术指标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选择依据等都要全面的考核。实际上这对工程承包商是非常有效的监督手段,能够确保其承建的脱硫工程质量。

   马上就要进入“十一五”,脱硫态势走向已经基本定格,技术、市场也趋成熟。在总结了“十五”期间的经验和教训之后,脱硫工作进展会更加顺利,但在我国目前的能源形势下,是否能够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减排任务,还有待于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努力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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